上海随迁子女落户条件
上海市随迁子女落户政策主要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具体条件依据上海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执行。目前,随迁子女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
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并参加上海市积分制管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其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公共服务。但积分达标本身不直接导致落户,仅为享受相关权益的前提。
-
人才引进类落户:若父母通过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如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机构紧缺人才等)成功落户上海,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
夫妻投靠及居转户:在“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并满足社保、纳税等条件)或夫妻投靠落户的情况下,已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要求子女未婚、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且经济未独立。
-
华侨、归国留学人员子女:华侨或归国留学人员回沪工作定居,其子女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
其他特殊情形:如军人家属安置、援外回国人员、特殊贡献者等,根据相关政策可为子女申请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子女落户必须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且子女须为中国国籍,无违法犯罪记录。同时,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经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
政策具有时效性和区域性,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上海市公安局、人社局及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或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具体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