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上海落户条件
配偶上海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
婚姻存续年限要求:
配偶为上海户籍人员,且婚姻关系存续满10年(含)以上,可申请投靠落户。若配偶为外省市居民与上海户籍人员结婚,需持续稳定生活在上海,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
年龄及居住要求:
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婚后一直居住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长期租赁备案住房),并实际居住。 -
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
计划生育政策合规:
家庭生育子女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适用于政策实施期间出生的子女)。 -
特殊情况放宽条件:
- 配偶为上海市支内、知青回沪人员的,其配偶可适当放宽条件,婚姻存续满7年即可申请;
- 配偶属于本市残疾人士或重病患者,且生活无法自理、需配偶照顾的,可缩短婚龄至5年;
- 高层次人才、特殊贡献人员等配偶,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随迁落户,不受婚龄限制。
-
材料准备: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明、配偶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证明等,具体以公安部门要求为准。 -
办理流程:
向配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经初审、公示、审批后,符合条件者可落户。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公安门户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要求,或咨询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权威信息。配偶落户审核严格,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虚假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