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类留学生落户条件
上海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政策中,通常所说的“二类留学生”一般指不符合“直接落户”一类条件,但满足一定要求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申请落户的群体。以下是符合二类留学生落户的主要条件(依据2023-2024年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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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留学生需在国外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就读院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500名或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高等教育机构。若学校不在排名内,需结合专业背景、学习时长等综合评估。 -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 本科阶段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
- 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如为联合培养或短期交换项目,需提供完整证明材料);
- 博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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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限制:
留学生应在毕业后2年内首次回国,并在上海就业并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 -
就业与社保要求:
- 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合同岗位需与所学专业相关,且工作性质属于管理或技术类岗位;
-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一般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目前多数情况为6个月1倍基数,具体视社保基数调整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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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需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且无不良记录。 -
其他材料:
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留学期间护照及签证记录、国外成绩单、国内最高学历证明、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单位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记录等。 -
年龄与品行要求: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注: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或咨询官方留学服务中心获取权威指导。符合条件者可通过“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系统在线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