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属随军落户条件
上海市家属随军落户主要适用于现役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户籍管理政策。根据现行规定,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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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要求:申请人须为现役军人(含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等)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且婚姻关系真实、合法、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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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服役条件:现役军人需在驻沪部队连续服役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以上),且所在部队同意办理家属随军手续。部分情况下,高级军衔或特殊岗位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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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落户条件:军人配偶申请随军落户,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配偶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 婚龄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年以上);
- 子女为上海出生或已在上海长期生活;
- 符合军队政治工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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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随迁:军人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母一并落户,需提供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不占用单独落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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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生活保障:申请人需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如部队分配住房、自有房产或长期租赁备案房屋),具备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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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由军人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并出具随军批准文件,报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联合审批。获批后,凭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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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随军落户指标受年度计划控制,非紧急或特殊情况,不保证即时办理。此外,随迁人员原则上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所在部队政工部门或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获取最新政策信息。总体而言,家属随军落户强调“军人贡献、家庭稳定、依法合规”,审批较为严格,需准备充分材料并逐级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