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材引进落户条件
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又称“人才引进直接落户”)是针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的快速落户通道,主要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以下是2024年主要条件(具体以官方最新政策为准):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在本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无不良记录,且符合以下任一类别:
二、重点引进对象(主要类别)
- 高端人才:如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等。
- 重点机构紧缺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总部、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单位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属于单位急需紧缺岗位。
- 高技能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 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并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带动就业和技术转化,企业纳税良好。
- 名校毕业生: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的外籍或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申请;排名51-100名的,需满足一定条件。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在重点领域就业的也可申请。
- 特殊专长人才:在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卫生等领域具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才能的人才。
三、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需注册在本市,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用人自主权。部分情形需单位先通过人才引进申报资质审核。
四、其他要求
-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高级专家可适当放宽);
- 有合法稳定住所;
- 留学生需完成学历认证,且在国外学习时间符合规定。
五、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落户,不设积分要求。
建议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权威信息。政策动态调整,需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