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婚新生儿落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非婚新生儿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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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非婚生育的新生儿,若其生父或生母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可申请在沪落户。通常情况下,新生儿可随母或随父申报户口,但非婚情况下一般优先随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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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报告(司法鉴定意见书),以确认新生儿与申报方的生物学亲子关系。该鉴定需由司法行政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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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齐全: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且证明上应载明新生儿姓名、出生时间、地点及父母信息。若出生证上仅登记母亲信息,父亲申报时需配合提供亲子鉴定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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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地址要求:新生儿可落户于上海户籍一方的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若落户房产,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若落户公共户,需符合当地派出所的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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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若母亲为非婚生育且无上海户籍,父亲为上海户籍,父亲须承认亲子关系并愿意承担抚养责任,经亲子鉴定确认后,可申请随父落户。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未婚声明或非婚生育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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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材料,前往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非婚新生儿落户政策执行中可能存在区域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属地公安机关或街道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办理要求。
目前上海对非婚生育子女落户持相对开放态度,只要能证明亲子关系并符合条件,一般可顺利办理,体现了户籍管理的人性化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