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 亲属随迁条件
在上海落户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随迁。具体随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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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主要适用于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投靠落户等方式申请上海常住户口的主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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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随迁条件: - 配偶需与主申请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 一般要求结婚登记满一定年限(如人才引进类通常要求结婚满10年;部分高层次人才可缩短至3年或无需年限);
- 配偶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部分情况(如留学生落户)允许配偶未就业状态下随迁,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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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迁条件: - 子女须为未成年人(原则上未满16周岁,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18周岁且在读);
- 子女须为主申请人亲生子女、合法收养子女;
- 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非婚生子女、超生但已接受处理并出具证明的也可酌情考虑);
- 子女户籍可随迁,一般不限制数量,但需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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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随迁人员原则上需在同一户口簿或能证明亲属关系;
- 所有随迁人员均需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和户籍审核;
- 随迁后,配偶和子女将获得上海常住户口,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 若主申请人落户方式有特殊规定(如社区公共户),随迁人员也需遵循相应落户地址安排。
 
不同落户渠道对随迁的具体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根据个人落户类型(如居转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查阅最新政策或咨询上海市人社局、公安户籍部门获取准确信息。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