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 配偶随迁条件
在上海落户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主申请人可以申请配偶随迁。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配偶随迁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主申请人已符合落户条件:配偶随迁的前提是主申请人(即落户人)已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等合法途径获得上海户口资格或已完成落户。 
- 
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要求: - 若主申请人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通常要求结婚登记满7年,且配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有稳定住所。
- 若主申请人属于人才引进落户,一般要求结婚登记满3年,部分高层次人才(如高级职称、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可缩短至1年或不受限。
- 留学生回国人员落户,其配偶可在主申请人落户后申请随迁,无严格婚龄限制,但需提供真实婚姻关系证明。
 
- 
配偶身份与材料要求: - 配偶须为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另有规定,一般为随归或办理定居);
- 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若配偶在外地有工作单位,可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或社保停缴证明。
 
- 
其他注意事项: - 随迁过程中,配偶的户籍将从原籍迁入上海,成为家庭户成员;
- 随迁成功后,配偶可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包括购房、子女教育、医保等;
- 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略有变化,建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公安户籍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总之,配偶随迁的核心在于主申请人落户类型及婚姻持续时间。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区级人才服务中心,确保符合条件并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