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年社保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缴纳五年社会保险(社保)申请落户,主要适用于“居转户”政策中的特定情况。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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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依法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持证时间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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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个税缴纳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连续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纳税满7年。目前要求为后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3倍及以上,且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缴费基数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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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技能人才条件:在满足上述年限的基础上,需具备理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符合上海市紧缺急需的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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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且在沪期间无严重违反计划生育、税务、市场监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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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应在上海市注册并正常经营,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并能为申请人提供稳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 
此外,若属于创新创业、科技人才、重点机构紧缺人才等特殊群体,可能适用更宽松的政策,如缩短年限或降低社保基数要求。
特别说明:所谓“五年社保落户”并非普遍政策,目前上海主流居转户仍以“7年+中级职称+1.3倍社保”为核心标准。仅有极少数特殊情况(如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人才)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5年内申请落户,例如在临港工作满3年、社保基数达到1倍以上、单位推荐等。
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结合自身情况由所在单位协助申报。政策具有时效性和区域差异,务必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