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落户条件
2016年上海市落户政策主要通过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投靠落户等方式实施,具体条件如下:
- 积分落户(居住证转户籍):
 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7年。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 在最近连续3年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当年一般为120分);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并缴纳较高额度的社保和个税。
 此外,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也是基本要求。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主要包括:
-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直接申请;
- 硕士及以上学历并符合重点产业领域需求的人才;
- 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才、跨国公司驻沪代表等;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纳税良好的企业家。
 申请人需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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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审核。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表”评估是否符合条件。评分项目包括学历层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院校(“985”“211”加分)、学习成绩、外语水平(如CET-6)、计算机能力、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就业单位性质(重点企业加分)等。总分达标者可申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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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例如,外省市配偶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可申请落户;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落户;年满60周岁的父母在沪子女为独生子女或特殊困难情况下也可申请。
总体而言,2016年上海落户政策注重人才导向、贡献度和长期稳定居住就业,强调积分管理和精细化调控,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吸引高素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