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积分条件
上海落户积分制度主要适用于通过“居住证积分”途径申请常住户口的人员。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落户需满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此基础上累计达到120分积分。具体积分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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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等。 - 年龄:56-60周岁积5分,每减少1岁增加2分,43-55周岁积100分,42周岁及以下积100分(最高分)。
- 教育背景:大专学历积50分,本科学历积60分,硕士研究生积100分,博士学历积110分;如同时取得学位证书,可额外加分。
- 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中级职称积100分,高级职称积140分;技师职业资格(二级)积100分,高级技师(一级)积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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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包括社保缴纳年限、投资纳税、紧缺急需专业、特定区域就业、创新创业等。 - 持证期间社保缴纳每满1年积3分,满7年即21分(封顶)。
- 缺紧急需专业目录内专业加30分。
- 在远郊地区(如临港新片区、嘉定、青浦等)工作并缴纳社保,每年加2分,最高20分。
- 连续3年个税达标或投资纳税达到一定额度,可加10-120分不等。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科研成果转化、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也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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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与一票否决项: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刑事犯罪记录等行为,将被扣分或直接取消资格。 
申请人需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提交材料,经审核后确认积分。积分达到120分且满足其他基本条件者,可在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时优先申办。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