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落户条件
上海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是外地户籍人员通过长期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等条件申请落户上海的主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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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且期间无严重违反居住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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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累计满7年。补缴社保一般不计入年限,需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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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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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或有稳定就业: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在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者,在最近连续3年内缴纳个税额平均每年达到一定标准(目前通常要求不低于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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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分条件:申请人需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规定的积分标准(目前为120分),积分项目包括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年龄、紧缺专业、投资纳税、配偶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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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刑事犯罪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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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条件,如自有住房或单位集体宿舍等。 
特殊情形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缩短至5年;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可进一步放宽条件;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可在2-3年内快速落户(依据“人才引进”通道,非传统居转户)。
申请人需通过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