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落户上海条件要求
工人落户上海主要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实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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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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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需为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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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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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本市被聘用人单位工作,且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并在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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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技能等级要求:需取得上海市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若无职称,可通过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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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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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时所在单位注册地及纳税地均在本市,且单位具备人事管理资质。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可优先或缩短年限: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长期服务;
- 属于紧缺急需技能人才,从事特定工种(如电工、焊工、汽修等)并持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且岗位匹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工种是否符合要求需参照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同时,社保和个税缴纳必须一致,且由同一单位缴纳。
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并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各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