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通居住证落户条件
上海普通居住证落户通常指的是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户口迁移。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申请“居转户”的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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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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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要求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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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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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取得上海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并且所持证书与所从事岗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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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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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人应在本市被评聘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应技能等级的用人单位工作,且该单位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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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部分情况):虽然“居转户”不强制要求达到120分积分,但若申请人不具备中级职称或相关技能证书,可能需要通过积分等方式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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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申请人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住房。
特别说明: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可缩短年限至5年(激励条件)。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重大科技贡献者,或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人社”官网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