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申请落户条件
上海居住证转落户(即通过“居转户”政策落户)是外地户籍人员获得上海常住户口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申请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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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依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持证时间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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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累计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须为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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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近年来政策对社保基数要求逐步提高,通常要求在最近4年中,有36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倍,且逐年递增趋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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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且在本市无刑事犯罪、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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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分条件或满足激励条件:
- 普通居转户通道:需满足上述条件并通过积分落户评估;
- 激励政策通道(缩短年限):
- 持证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岗位匹配;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且工作满一定年限;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
- 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重点机构骨干人才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更快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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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居住地,包括自有住房、单位宿舍或直系亲属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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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需由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提出,且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此外,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区域有更宽松的居转户政策,如张江地区满足条件可缩短至5年,临港重点企业员工满足2倍社保基数可5年居转户,甚至3年。
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细则,因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