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寓居住证落户
在上海通过公寓居住证落户,需满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及居转户相关政策。以下是主要条件和流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
- 在此期间,居住证积分累计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
- 职业与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相符,且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达到一定技能水平;
- 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二、关于“公寓”居住问题
上海不限制落户房产类型为住宅性质的公寓,但以下几点需注意:
- 公寓必须是“70年产权”的住宅类公寓,具备合法居住功能;
- “40年或50年产权”的商住公寓(非住宅性质)通常无法用于落户,因土地性质为商业或办公,不符合居住登记要求;
- 所租或所购公寓须完成实有人口登记,并作为居住证登记地址使用。
三、关键材料
- 居住证及积分通知单;
- 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连续7年,不得断缴);
- 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合同(住宅性质公寓需提供产权证明);
-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明;
- 单位劳动合同及单位落户推荐函。
四、申请流程
- 累计7年居住证持证时间并保持社保、个税正常缴纳;
- 提前办理居住证积分并确保每年达标;
- 满足条件后,由用人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居转户申请;
- 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
五、特殊通道
符合以下情况可缩短年限: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贡献突出者,可缩短至5年;
- 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以上,且持有技师证书(二级),可缩短至5年;
- 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骨干等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更快落户。
总结:只要所居住的公寓为70年产权住宅性质,且满足居住证持证7年、社保个税连续缴纳、积分达标等条件,即可申请落户。商办类公寓不适用于落户政策。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确认房产性质与落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