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条件要求
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途径实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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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须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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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一般不计入,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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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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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若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俗称“2倍基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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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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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时所在工作单位应注册在上海市,且正常经营、纳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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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随迁配偶及子女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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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能够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者;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的;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应较高者,可走人才引进通道,条件适当放宽。
特别提醒: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发布为准。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总体而言,上海居转户强调长期稳定就业、依法纳税、技能匹配和合规记录,体现了对高素质、稳定贡献人才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