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材料
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需准备以下主要材料,确保真实、完整并符合上海市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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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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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及随迁家属(如有)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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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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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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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
- 国内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并通过学信网认证;
- 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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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与劳动合同:
- 当前单位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
- 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由单位缴纳,且缴费基数与申报积分匹配);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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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 如以职称积分,需提供职称证书、聘任证明及对应继续教育记录;
- 职业资格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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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通过税务系统打印),体现稳定收入和依法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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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证明材料:
-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
- 租赁住房提供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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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材料(如适用):
- 专利证书(需已授权并实际应用);
- 表彰奖励证书;
- 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或居住证明;
- 子女随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清晰、真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需与劳动合同一致;
- 积分达到120分方可通过审核,具体分值可通过“上海积分模拟计算系统”自查;
- 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建议提前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