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的政策
上海居住证落户主要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实现,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落户。该政策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和“居转户”相关政策执行,核心途径为“7年居住证+社保个税+中级职称”模式。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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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补缴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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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个税:申请前连续7年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社平工资1.3倍以上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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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取得上海市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所从事岗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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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守法诚信,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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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申请单位应在本市依法注册,纳税良好,且具备人事接收资质。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且满足其他条件的,可缩短至5年;
- 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工作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者,可走人才引进通道。
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个税记录、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单位申报 → 区人社部门初审 → 市人社局审核 → 公示 → 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是享受公共服务的基础,但积分达标不等于可直接落户。落户需单独申请并通过审核。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上海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