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上海落户材料
申请上海落户(常住户口)通过工作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或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准备以下主要材料,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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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身份材料
- 申请人及随迁家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随迁配偶及子女);
- 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计划生育证明(视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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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与居住登记
- 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地址登记信息(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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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与社保材料
- 劳动合同(当前单位签订,且在有效期内);
- 近7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由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出具);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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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职称材料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需学信网可查,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 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如中级及以上职称、技能等级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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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材料
- 用人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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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情况需提供);
- 随迁子女的学籍证明(如适用);
- 特殊人才、紧缺急需岗位等证明材料(如有政策倾斜)。
注意事项:
- 持证满7年、社保与个税连续缴纳是基本条件,且社保缴费基数近4年累计36个月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者可缩短年限(如“居转户”通道);
- 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影响后续申请;
- 建议提前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预审,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至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