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投靠类居住证落户
上海投靠类居住证落户是指通过与上海市户籍人员的亲属关系,申请将外省市户口迁入上海的一种落户方式。主要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三类。
一、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婚姻关系稳定持续一定年限后可申请落户。一般要求:
- 结婚满10年;
- 配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 申请人年满35周岁;
- 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产权房);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
特殊情况如配偶为支内、知青回沪人员,或再婚家庭等,年限可适当缩短至7年或更短,具体需根据政策细则评估。
二、子女投靠
未成年子女可投靠上海户籍父母落户。主要条件包括:
-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
- 子女未满16周岁,或在读高中及以下学历的16-19周岁子女;
- 子女为外省市户口,且未婚;
- 落户需取得监护人同意,并落实抚养责任。
此类申请通常办理较快,材料齐全情况下数月内可完成。
三、老人投靠
年满60周岁的父母可投靠上海户籍子女。基本条件:
- 子女为上海市常住户口;
- 子女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
- 原户籍地无其他子女(或当地有特殊困难证明);
- 与子女共同生活,需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 需满足“一家仅一人”投靠原则,即同一家庭中仅一名老人可申请。
部分区域对住房面积有具体要求(如人均不低于一定平方米),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公安分局户籍科。
注意事项:
- 所有投靠类落户均需通过公安机关审批,材料真实有效;
- 居住证并非必须,但持有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有助于提高审核通过率;
-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以“上海市民政局”或“上海市公安局”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总体而言,投靠类落户门槛相对较低,适合符合条件的家庭团聚需求,但需耐心准备材料并关注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