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投靠居住证落户条件
上海投靠类居住证落户主要适用于配偶、子女、老人等亲属投靠情形,目前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途径实现落户,投靠本身不直接等同于落户,但可作为申请居转户的条件之一。以下是常见投靠情形及对应的落户条件:
- 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落户:
- 婚姻登记满10年;
- 外地配偶年满35周岁;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
- 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注:若上海一方为支内、知青回沪子女或经批准调沪人员,结婚满7年也可申请。
- 未成年子女投靠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一方落户上海,需满足:
-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
- 子女为外省市户籍;
- 申请人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材料;
- 落户需取得监护人同意及房屋产权人同意(如非自有房产)。
此类情形通常不需居住证年限,但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政策办理。
- 老人投靠子女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父母,可投靠在沪子女落户,需满足:
- 子女为上海户籍且在当地有合法住所;
- 申请人外地无子女或仅有一名子女在外地;
- 上海子女承诺负责赡养;
- 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
此类投靠一般适用于原上海户籍迁出后返回的情况,非居住证直接转户途径。
- 居转户通用条件(适用于长期持有居住证者)
若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即使存在投靠关系,仍需满足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最近3年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记录;
- 在本市被聘任技术岗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家庭信用良好。
总结:上海“投靠”更多是落户的辅助条件,真正实现落户仍需结合居住证年限、社保、纳税等综合要求。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配偶投靠、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路径,并提前咨询所在区公安分局或人社局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