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上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常住户口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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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居住证需按时签注,保持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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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在上海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社保缴费单位需与劳动合同、个税申报单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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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合法合规,无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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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职称资格相符;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等),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并在上海市聘任相应岗位;
-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适用于紧缺急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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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刑事犯罪、严重失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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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持:申请需由注册在上海市的用人单位提出,单位应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为申请人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
特殊通道(可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重大贡献者;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岗位匹配;
- 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出站博士后;
- 重点产业、区域紧缺急需人才,经认定可适用更宽松政策。
办理流程:准备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单位注册并提交申请 → 区人社部门初审 → 市人社局复核 → 公示通过后办理落户。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