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注销
在上海申请落户后,原有的《上海市居住证》将自动失效,需办理注销手续。根据上海市相关户籍管理规定,当申请人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应届生落户等方式成功获得上海常住户口后,原持有的居住证即失去效力,系统会自动标注为“已注销”状态,无需个人主动前往窗口单独申请注销。
具体流程如下:在完成落户审批、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并办理户口迁移和新户口簿登记后,公安户籍部门会在人口信息系统中同步更新信息,原居住证信息将被自动注销。市民可在“随申办”APP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居住证状态,显示“已注销”即表示处理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居住证期间积累的积分、子女教育、社保等相关权益,在落户后将由户籍身份替代,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原居住证实体卡无需交还,但建议自行妥善保管或销毁,避免信息泄露。
若在落户后仍发现居住证状态未更新,或遇到积分、社保衔接等问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原居住证受理点或辖区派出所咨询处理。
总之,上海落户后居住证注销为系统自动操作,申请人只需关注落户流程顺利完成即可,无需额外办理注销手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核查相关状态,确保权益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