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2018
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在2018年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2〕117号)执行,该政策自2012年起实施,并在2018年继续沿用并有所优化。
根据2018年的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申请落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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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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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在持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原则上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需提供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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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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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适用于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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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违法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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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用人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且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上海,一般要求为非劳务派遣单位。
此外,对于重点机构(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单位等)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例如,在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或核心技术人员,社保缴纳年限和基数要求可能缩短或降低。
2018年还进一步强调了“积分导向”和“人才优先”原则,鼓励高学历、高技能、高贡献人才通过居住证转户籍渠道落户。同时,随迁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一并申请,但配偶须符合计生政策并持有居住证。
总体而言,2018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延续了“稳定就业+持续贡献+能力素质”的综合评价机制,体现了对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就业者的认可,也突出了对城市紧缺人才的倾斜支持。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区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