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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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中间短暂中断一般不影响,但长期中断可能影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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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累计满7年。补缴一般不计入,要求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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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请前的最近连续7年中,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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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技能等级要求:需具备上海市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若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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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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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人应在本市被注册地在本市的用人单位合法稳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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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办落户前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且相关材料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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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人员要求: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配偶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且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以上)。
特殊通道:
- 重点机构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人才、科研团队核心成员等可通过缩短年限或简化流程落户。
- 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或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影响信用。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满足上述条件后,可通过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