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累计
在上海申请落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年限是常见途径之一。根据现行政策,通过“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方式落户上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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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或累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这里的“累计”通常指在申请前的近10年内累计持有满7年,但建议尽量保持连续性,避免长时间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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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有居住证期间,需在同一用人单位或不同单位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社保缴费记录与居住证持有时间基本匹配。补缴一般不超过3个月,具体以人社局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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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重大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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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技能要求: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且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符合本市紧缺急需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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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持证期间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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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住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住房。
此外,符合特定条件者可缩短年限,如持有居住证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创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或属于本市重点引进人才等,可能适用“居转户”绿色通道。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居住证时间虽允许一定程度的中断,但频繁更换或长期未续签可能影响审核。建议持证人及时续签居住证,确保社保、个税连续缴纳,并关注政策动态。
目前政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操作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材料,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或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