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居住证 落户材料
在上海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常见材料清单及基本要求(以7年居住证转户籍为例,适用于普通人才类落户):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 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累计满7年;
-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3倍及以上;
- 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
- 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二、所需主要材料:
-
身份类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随迁需提供);
- 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用于配偶或子女随迁)。
-
居住证与居住证明:
-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 居住地址证明(如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
工作与社保材料: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近7年社保缴纳记录(可从社保官网打印);
- 近7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可下载)。
-
学历与职称材料(根据申报类型提供):
- 学历学位证书(需学信网可查,境外学历需认证);
- 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如中级职称、高级技师等);
- 聘任证明或岗位说明。
-
单位申报材料:
- 单位开具的落户申报函;
- 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
-
其他补充材料:
- 随迁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相关生育证明;
- 特殊人才或紧缺专业人才需提供相关认定文件。
三、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并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
- 提交电子材料,预审通过后预约现场递交;
- 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发放落户批复;
- 办理户口迁移及身份证。
注意: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提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查询最新要求,或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全文约6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