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指导
上海居住证落户(即“居转户”)是外地户籍人员通过长期居住和缴纳社保等条件,最终获得上海常住户口的重要途径。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主要指导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对应岗位;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
-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激励条件(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缩短年限或走快速通道: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重大贡献者,可缩短年限;
- 近连续3年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且申报职称或技能等级匹配,可缩短至5年;
- 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更快落户;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的,视情况加分或放宽条件。
三、申请材料
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个税缴纳记录、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房产证或租赁备案等。
四、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用人单位需在上海人社系统注册并具备申报资质;
- 材料准备与提交:由单位协助个人准备材料,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
- 审核公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公示7天;
- 办理户口迁移:公示无异议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五、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连续、一致,补缴一般不计入;
- 中级职称需与工作岗位匹配,且需在上海评定或认可;
- 居住证累计时间以首次办理为准,中断不影响总时长,但影响连续性认定;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局官网”或“随申办”最新通知。
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职称等条件持续合规,提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