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居住证落户
2018年上海居住证落户政策主要依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沪府发〔2015〕39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该政策为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非户籍人员提供了转为本市常住户口的途径。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不超过3个月);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相关要求。
在满足上述年限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办理或适当缩短年限: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如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
- 获得一定金额以上的年度纳税额奖励,如最近连续3年每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超过10万元;
- 按照评分标准达到规定分值(通常为120分),积分体系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年限、住房情况、配偶就业等多个维度。
此外,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创业人才、临港新片区特殊支持人才等群体,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享受更宽松的落户政策。例如,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持证人员,居转户年限可由7年缩短至5年,核心人才甚至可进一步缩短。
申请流程一般为:单位注册并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人社部门审核→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总体而言,2018年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强调长期稳定贡献、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度,体现了“重能力、重贡献”的人才导向。申请人需提前规划社保、个税、职称等关键要素,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具体细则建议参考当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