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家属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落户时,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随迁。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主要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积分、社保、纳税等条件的人才,如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或人才引进等方式申请落户。
可随迁的家属一般包括:
-
配偶:申请人落户时,其合法配偶可申请随迁。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配偶原则上不限户籍,但需符合相关审核要求。
-
子女: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或在读全日制学生可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子女身份证(如有)、学籍证明等材料。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应法律文件。
-
父母(特殊情形):通常情况下,父母不能随迁。但在特定条件下,如申请人是上海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或年满60周岁的父母身边无子女,且申请人已落户并具备赡养能力,经审批可申请父母投靠落户。
随迁流程一般为:主申请人提交落户申请时,一并提交家属随迁材料;由公安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核;审批通过后,家属与主申请人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 随迁家属不占用主申请人的积分或名额,但需确保主申请人自身条件完全符合落户标准。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失败甚至影响未来落户资格。
- 落户成功后,家属可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
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政策指引,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