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落户累计
上海居住证落户实行“持证+社保+个税”累计制度,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以最新政策为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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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且期间居住证续签无长时间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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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需在上海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应一致,且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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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这是人才引进类居转户的重要条件之一。若满足此标准,且其他条件符合,可缩短至5-7年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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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守法诚信,无刑事犯罪记录,且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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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稳定住所和合法工作:需在上海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如自有房产或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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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适用):随迁家属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或加快落户: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职称(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 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工作的;
- 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带动就业的创业者。
需要注意的是,居住证累计时间通常要求连续有效,若中间断缴超过规定期限(一般为3个月),可能影响累计计算。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APP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社保、个税及居住证状态,确保信息准确。
总之,上海居转户强调长期稳定贡献,政策鼓励高技能、高纳税、高学历人才。建议提前规划,保持社保个税不间断,并关注人社局发布的年度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