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居住证转
上海落户中的“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的人员,通过积分、人才引进或居转户政策申请转为上海常住户口。目前主要途径是“居转户”政策,适用于长期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人员。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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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需连续持有居住证累计满7年,期间无长期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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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一般不计入,需正常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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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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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2倍以上: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且所聘岗位与职称相符;
- 或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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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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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适用):随迁配偶及子女需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计划生育规定。
加分项: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荣誉称号;
- 在本市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岗位工作;
- 近3年纳税较高者可优先。
申请流程:
- 用人单位注册并登录“一网通办”平台;
- 提交材料(身份证、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劳动合同、职称证书等);
- 区人社部门初审,市人社局复核;
- 审核通过后公示,发放落户批复;
- 办理户口迁移及身份证。
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单位需一致;
- 居住证续签不能中断;
- 职称需经国家认可并在有效期内。
总体而言,“居转户”注重长期稳定贡献,适合踏实工作的普通劳动者。建议提前规划,确保社保、个税、居住证连续合规。政策可能调整,应以上海市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