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年居住证落户
上海7年居住证落户,即“持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是上海市为长期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非沪籍人员提供的落户通道。根据现行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基本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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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时间需达到7年,期间居住证需持续有效,不可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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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一般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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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无重大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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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聘于符合本市产业导向的单位:申请人应在本市注册、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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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满足积分要求:通常需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或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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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
满足上述条件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经审核公示后,可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
特别说明:
- 持有居住证期间的社保和个税必须在同一单位或关联单位连续缴纳。
- 社保和个税缴纳单位需与劳动合同一致。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该政策体现了上海对长期贡献者的认可,是外来人口融入本地社会的重要途径。建议提前规划,确保各项条件持续合规,提高落户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