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办理落户
上海居住证办理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实现,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一定条件后申请常住户口。以下是主要政策要点和办理流程(依据现行政策,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稳定,且单位同意申报;
- 符合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治安、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加分项(满足其一可缩短年限或优先落户)
- 持有居住证期间,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年;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职称(如高级职称),可走人才引进通道,年限可进一步缩短;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国家级技能奖项;
- 在本市创业并带动就业,纳税良好者。
三、申请材料(一般包括)
- 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缴纳证明、个税完税证明;
- 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备案合同;
- 劳动合同及单位营业执照;
-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加分材料;
-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家庭材料(如有随迁)。
四、办理流程
- 单位注册:用人单位需在上海人社系统注册并具备落户申报资格;
- 材料准备:个人准备齐全材料,由单位提交至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
- 初审与受理:窗口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审核公示: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约7天);
- 办理落户:公示无异议后,领取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
五、注意事项
- 社保和个税必须一致,补缴一般不计入累计;
- 中途更换工作需确保社保不断缴;
- 房屋性质需为合法居住用途,不得为群租或商业用房;
- 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符合相关条件。
建议提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也可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个性化指导。政策可能调整,请以官方实时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