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其教职工、高层次人才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上海市相关人才引进和落户政策申请落户。具体申报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政策,结合学校人才引进实际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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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政策申请。华东师大毕业生需满足上海市教委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打分表》要求,综合评分达到标准分(通常为72分)可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学历层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加分)、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等。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华东师大引进的高级职称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归国人才等,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可通过“国内人才引进”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渠道申报。基本条件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重点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属于上海市重点发展行业紧缺人才。此类人才通常不受年龄、社保缴纳年限限制,审批较快。 -
留学生落户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高校的留学归国人员,若被华东师大录用,可在回国后2年内来沪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后申请落户。高水平大学(如QS、THE、U.S. News等排名前列)毕业生可享受更宽松政策。 -
夫妻分居调沪
配偶为上海户籍,且满足结婚年限、专业职称等条件的教职工,可通过“夫妻分居”政策申请落户。 -
居住证积分与转户
普通教职工可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累积积分,持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满规定年限、符合中级职称等条件者,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以上政策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发布文件为准。华东师范大学人事部门会协助符合条件人员办理申报手续。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及学校人事处通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