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落户第一批条件
上海人才落户的第一批基本条件主要适用于通过“人才引进”渠道申请落户的人员。根据上海市现行相关政策(以2023年政策为参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可作为第一批优先引进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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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家、两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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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聘用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且岗位与专业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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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高管和技术骨干:在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核心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缴纳较高社保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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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奖,且在本市相关行业紧缺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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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中的优秀人才: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归国人员,或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并有突出成果者,可简化流程优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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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人才:在本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到位且带动一定规模就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良好发展。
此外,申请人需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在上海参加社会保险,正常纳税,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部分人才可享受“绿色通道”,材料齐全的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