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毕业生落户口条件
上海市毕业生落户主要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实施,由上海市教委、人社局等联合管理。以下是主要条件(以2023-2024年政策为参考,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
一、基本条件
- 申请人须为非上海生源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博士、硕士、本科),毕业当年申请;
- 毕业院校需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上海市重点支持高校,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但评分要求更高;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二、用人单位条件
- 用人单位需在上海注册,具备合法资质,纳税信用良好;
- 一般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用人单位需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评分制度
落户采用“积分制”,总分达到标准分(近年约为72分)可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
- 学历学位:博士(最高分)、硕士、本科依次递减;
- 毕业院校:双一流高校、在沪重点高校有加分;
- 英语水平:CET-6成绩达标可加分,雅思、托福等也可认可;
- 计算机能力:获得相关证书可加分;
- 荣誉奖项:获国家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可加分;
- 就业单位性质: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紧缺行业单位就业可加分;
- 专业匹配度:紧缺专业(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有倾斜。
四、特殊通道
- 上海市重点引进人才:博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在重点领域就业的,可走快速通道;
- 在校创业或科研成果突出者,经认定可优先落户;
- 上海市高校录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特殊贡献人员子女”有一定优待。
五、申请流程
每年6-7月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审批结果一般于8-9月公布。
注意:政策每年微调,建议关注“上海学生事务中心”官网或“上海人社”公众号获取最新通知。非应届生或往届生可通过居转户、人才引进等其他渠道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