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来人员落户条件
上海市外来人员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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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 在本市被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可缩短至5年;
- 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在本市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在一线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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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主要包括:-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骨干人才;
-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工作,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
- 年薪达到一定标准(通常为本市平均工资2-3倍以上)并缴纳相应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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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学校层次、学历、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在校表现、用人单位资质等。达到标准分(通常为72分)即可申请。 -
投靠落户
- 配偶为上海户籍,结婚满10年且配偶有常住户口;
- 子女投靠父母或老人投靠子女,需满足年龄和居住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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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一般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部分高水平院校毕业生可放宽条件。 -
创业落户
在本市创办企业并稳定运营,纳税良好,带动就业,可根据贡献申请落户。
所有申请人需无不良记录,遵守法律法规,且通过单位提出申请(除投靠类外)。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