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落户,需满足长三角地区居民统一适用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政策。根据现行规定(截至2024年),主要落户途径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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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沪工作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符合本市重点支持发展方向;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或无学历但有突出技能者。具体标准依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执行。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同时需取得中级职称或近3年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符合创新创业、重大贡献等条件者可缩短年限。 -
应届毕业生落户
上海高校或外地“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重点专业本科毕业生,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直接落户。非上海生源应届生需评分达标(如“打分制”达到72分以上),具体由市教委每年发布政策。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如配偶为上海户籍,结婚满10年且外省市配偶年满35周岁,可申请落户;未成年子女可随迁;父母年满60周岁、子女为沪籍且上海有住房的,可依条件投靠。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后再出国深造者,在沪就业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部分优秀者可免基数要求),可申请落户。 -
其他特殊渠道
包括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区域重点企业骨干等,可通过“绿色通道”快速落户。
所有申请人需无严重违法记录,有合法稳定住所(自有或单位提供),并通过公安部门审核。长三角户籍居民不享有额外优惠政策,但跨区域社保、个税信息已逐步实现互通,便利材料认定。
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