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三等功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落户,部队三等功获得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或加分政策。根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如居转户、人才引进、退役士兵安置等),立功受奖是重要的加分项之一。
对于拥有部队三等功的退役军人,主要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上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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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满足上海市接收安置条件(如原籍为上海、配偶为上海户籍、在沪有接收单位等),可通过政府安置渠道申请落户。三等功通常可作为优先安置的重要依据。 -
居转户政策加分:
在“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的申请人,若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可在积分或审核中获得加分。虽然具体分值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而异,但立功经历有助于提升综合评价。 -
人才引进或重点机构引进:
若退役后被上海市重点用人单位录用,且具备较高技能或管理能力,三等功可作为个人荣誉和综合素质的体现,在人才引进评估中增加竞争力。 -
军转干部安置:
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属于“表彰荣誉”类项目,在打分排序安置时可获得加分,提高分配到上海等一线城市的几率。
注意事项:
- 三等功需为个人立功,集体立功一般不计入;
- 需提供完整的立功受奖证明材料(如通令、奖章、登记表等);
- 落户还需满足其他基本条件,如无犯罪记录、合法稳定住所、单位支持等;
- 政策具有时效性,建议咨询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总之,部队三等功是上海落户中的有利条件,尤其在退役安置和积分评价中具有积极作用,但需结合其他资格条件综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