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落户上海有什么条件嘛
退伍军人落户上海的政策主要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结合安置政策、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综合执行。以下是主要条件和途径(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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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置落户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如服役满12年的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伤残等级的士兵、烈士子女等),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接收并纳入安置计划。经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按照“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或“人才引进”等渠道办理上海户籍。 -
随配偶或父母落户
- 随配偶落户:退役后配偶为上海户籍,且结婚登记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可在配偶户口所在地申请落户。具体需满足投靠类政策要求。
- 随父母落户:若父母为上海户籍,且本人为独生子女,或因伤病残等原因无法在外地安置,经审批可申请投靠父母落户。
- 就业创业落户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若在上海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落户:
- 符合“居转户”政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且满足中级职称或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一定标准。
- 人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技能人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退役军人,可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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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干部落户
军队复员干部由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接收,根据其原职务、服役表现和接收单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落户。 -
特殊贡献或政策倾斜
对在部队立功受奖(如二等功以上)、参与重大任务或有特殊贡献的退役军人,上海在落户审核中会给予优先考虑。
注意事项:
- 具体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建议咨询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各区人社局获取最新信息。
- 所有落户申请均需提供退役证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社保记录等相关材料,并通过政审和公示程序。
总之,退伍军人落户上海主要通过政府安置、亲属投靠、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途径,符合条件者可依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