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上海外来人口落户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每种方式均有明确条件: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适用于持《上海市居住证》并长期稳定居住、就业的人员。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期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职务,且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
- 人才引进落户
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主要包括:
-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紧缺岗位的硕士或“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在重点企业工作并符合积分要求;
- 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需经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
-
应届毕业生落户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申请落户。通常“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生、紧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等更容易达标。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要求被投靠人已拥有上海户籍,且满足一定婚姻年限或年龄条件(如配偶投靠一般需结婚满10年)。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高校获得学位并回国工作的留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
-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
- 公司注册资金、纳税情况符合要求。
- 创业落户
在沪创办企业并符合高新技术、带动就业等条件者,可申请落户。
所有申请人需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通过相关审核流程。具体政策以人社局最新发布为准,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