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申请“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过程中,拥有高级职称可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有助于缩短年限或简化流程。根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居转户相关政策,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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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持上海市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但对于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的人员,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在7年基础上结合岗位需求适当放宽或优化审核标准。 -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聘任
申请人须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且所持职称与所从事工作一致。同时,必须由所在单位正式聘任,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体现岗位及职责。 -
用人单位资质合规
聘用单位应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人事管理资质。部分重点行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紧缺急需人才岗位,对高级职称人才支持力度更大。 -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
在居住证持有期间,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平均工资。对于高级职称人才,若近3年个税缴纳较高,可作为加分项提升通过率。 -
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有相关情况需提供证明)。 -
配偶及子女随迁要求(如适用)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配偶无违法记录。
特别提示:
对于取得高级职称且被聘任在本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岗位上的人才,可通过“居转户”通道中的“激励条件”加快落户进程。例如,最近3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者,可能进一步缩短年限或走人才引进快速通道。
建议申请人提前准备职称评审材料、聘书、社保和个税记录,并通过单位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具体以当年度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