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七年落户条件
在上海通过居住证满七年申请落户(即“居转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体依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和常住户口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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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或累计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一般不影响累计计算,但建议保持有效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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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一般不计入有效年限,需为正常按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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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及以上:在最近4年中,至少有36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年公布的社平工资标准。若使用职称通道,要求更高(如中级职称需达1.3倍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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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分条件并达到120分:目前居转户实行积分制管理,申请人需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总积分达到120分。积分项目包括学历、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情况、紧缺专业、配偶为上海户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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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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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需由注册地在上海、信用良好的用人单位提出,且单位应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或委托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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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先或特殊通道:
- 持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与岗位匹配;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且专业对口,可缩短年限或降低社保基数要求;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者等,可能适用更宽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会动态调整,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并提前准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税证明、学历证书、职称材料等。整个过程需单位协助申报,审批时间通常为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