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类人员外省落户条件
上海“三类人员”通常指在上海市居住、工作并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以及部分人才引进对象。关于“外省落户条件”,一般理解为外省市户籍人员通过特定渠道转为上海常住户口的政策。以下是三类主要人群的落户基本条件(截至2024年政策):
- 居转户(持有居住证转户籍)
适用于长期在上海工作的外省市人员。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持证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7年;
- 持证期间有职称或技师证书(如中级职称或高级工);
- 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最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2倍以上者可缩短年限至5年。
- 人才引进落户
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等。主要条件包括: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 在本市重点产业、重点机构工作,岗位属于紧缺急需类;
- 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
- 单位注册地在上海,且依法纳税、缴纳社保;
- 部分情况可放宽条件,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适用于在国外取得学位并回国就业的留学人员。主要条件:
- 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回国后2年内来沪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和个税;
- 留学期间未在国内就业;
- 部分情况(如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基数要求。
此外,投靠落户(如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也属于特殊类别,但条件较为严格,通常需满足多年居住、婚姻存续等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落户申请均需由单位提出,个人无法直接申报。同时,政策会根据上海人口调控目标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