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户外国学校条件
上海市对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设有明确政策,主要适用于在国外正规院校获得学位并回国工作的留学生。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申请通过留学归国人员途径落户上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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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申请人应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本科、硕士、博士)。所就读学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较高或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高等教育机构。部分政策倾斜于毕业于QS、THE、U.S. News等权威排名前500名高校的留学生。 -
留学时间要求:
- 获得本科学位者,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 硕士学位者,一般不少于半年(如为高水平大学可放宽);
- 博士学位者,一般不少于1年。
具体时长可能因学校排名和项目性质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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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和工作要求:
申请人应在毕业后2年内首次入境来沪,并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单位需具备人事录用资质,通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且为申请人办理用工登记。 -
单位资质:
雇主单位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部分重点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自贸区企业、跨国公司总部等)在申请中更具优势。 -
其他要求:
申请人须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相关,体现人岗匹配。 -
特殊优惠政策: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的留学生,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无需社保基数和时间限制;排名51-100名者,全职来沪工作即可申办落户,对社保缴纳要求较宽松。
申请流程包括单位申报、材料提交(学历认证、护照、劳动合同、个税缴纳证明等)、人社部门审核等环节,通常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办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关注上海市人社局最新政策动态,以确保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