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学历人才申请上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现行的人才引进或居转户政策。目前上海对非全学历人才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人才引进”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等渠道实现,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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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
申请人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期间社保和个税缴纳记录需正常、无断缴或补缴(特殊情况除外)。 -
持证期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近7年内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收入与纳税情况真实合规,无偷漏税行为。 -
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能等级
取得上海市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等),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该职称需与所从事岗位相匹配,并通过本市人社部门的审核。 -
用人单位符合要求
所在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具备合法用工资质,且为申请人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部分情况下,单位需属于本市重点支持产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
符合积分及落户基本要求
持证期间参加上海市积分管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同时,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记录。 -
特殊人才可缩短年限
若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高级技师、或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例如,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对口的,持证满5年即可申请。 -
重点机构紧缺人才通道
对于本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即使为非全日制学历,若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社保,且岗位匹配,可通过“重点机构人才引进”快速落户。 -
应届非全研究生落户
根据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若毕业院校列入“双一流”建设名单或学科排名靠前,可通过应届生落户通道直接申请,无需居住证和社保年限。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需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学习形式符合国家规定。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