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资格证落户上海条件
持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落户上海,主要适用于“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中的激励条件。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截至2024年),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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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年限与社保要求: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7年内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纳税:
7年内无违反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职称或技能等级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等),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 或取得国家一级(高级技师)或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需在上海市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目录内),且工种与所从事岗位一致,并被单位聘任相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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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支持:
所在单位应为注册地在上海的合法用人单位,具备人事管理资质,并同意为其申请落户。 -
积分达标:
居住证积分需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且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近年有提高至1.3倍或以上的趋势,具体以申报时政策为准。 -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适用)等。
特别说明:
- 技能人才可通过“技师+7年居住证”路径加快落户,部分紧缺急需的高级技师(一级)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上海市人社部门指定渠道认定,部分外地证书需复核或重新评定。
-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总之,持有高级技师或技师证书并满足社保、居住证、纳税等条件的技能人才,是上海引进的重点对象之一,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