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落户上海的条件
外来人员落户上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每种途径对应不同的申请条件:
- 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这是最常见的落户方式。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持居住证期间,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补缴一般不超过3个月);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相匹配;
- 在本市被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缩短年限:
-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持证满5年、社保满5年即可申请;
- 在本市投资创办企业并累计纳税达标,或带动本地就业贡献突出者,也可优先考虑。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主要包括: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 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所需核心业务骨干;
- 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团队带头人或特殊人才;
- 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如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获得海外高水平学位并在沪就业等)。
此类人才通常不受居住证年限限制,审批周期较短。
-
应届毕业生落户
上海对重点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开放直接落户通道。评分达标(如打分制达到72分)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落户。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要求长期稳定居住、婚姻关系存续一定年限(如配偶投靠需结婚10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一般要求境外停留时间达180天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所有申请人均需通过单位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最新通知。